魅力不等於美麗
有一天聽到鄧惠文醫生在廣播節目裡訪問御姐愛,兩位女神聊到「魅力和美麗」。
御姐愛說「魅力不等於美麗」,當下我有點不解,魅力為什麼不等於美麗?
御姐愛接著說「魅力是『不討好』,在一段關係裡面如果討好了就失去魅力,但是不討好也不等於不對他好」。
我覺得是超讚的概念,一定要廣為宣傳。 身為「親身實驗家」(無數次戀情失敗家) 的我來看「魅力不等於美麗」解釋是「美麗只是軀體上的簡單判辨 ; 魅力是思想觀點上的深入探討」(就是要寫的好像很厲害,竊笑)
一個女人如果皮膚白皙,長相端正,大眼長髮,魔豆身材,穿著貼身洋裝曲線畢露,一般人看到都會覺得是美麗吧,至少早餐店老闆一定會看著火爐說「美女早,要吃什麼」。
一個女人對自己是有想法,人生有重心和目標,做自己的主人,不輕易委屈自己以求成全,我認為是有「魅力」。
魅力=『不討好』
照御姊愛講述「魅力=『不討好』」,我立馬回朔過去戀情,畢竟是「親身實驗家」,哈哈哈(邊笑邊掉淚)太認同這句話。
讓對方覺得妳具有「魅力」,是因為妳懂得生活、懂得安排自己的人生、懂得保有自己的空間和時間。 一位大姐曾經告訴我「妳如果已經安排和姐妹們吃飯,就不要輕易為了男人去改變時間,請他學習尊重妳。 即使他說多想妳,即使妳有多掛念他,都必須忍住,否則妳成了呼之則來、揮之則去不重要的女人。 一個會尊重妳的男人在他眼中,妳就是獨一無二,因為妳尊重妳自己。」
我記得超級大帥哥喬治克隆尼曾說,他的太太艾瑪·阿拉穆丁在他眼中就是很有魅力和智慧的女人,大家都把焦點放在她的美貌上和人權律師身份上,好奇她是如何收服這位好萊塢的黃金單身漢。 艾瑪·阿拉穆丁擁有對生命和事業的熱誠,她說自己不但是太太,是母親,也是自己的主人。 這樣的女人就是有吸引男人留在她身邊的「魅力」。
討好=失去自己
許多美麗的女人在一段感情中太討好對方,成為了「苦情花」,那便會讓對方成了「會一腳踢開狗的渣男」。 你的美貌成了過往雲煙,不具魅力,於是讓外面「更有魅力」的女人取而代之。
這是人的慣性,如果一方可憐兮兮像狗一樣趴著抱主人大腿,主人會自動踢開狗。 如果用在兩性關係那就是一種對比角色,如果你演了八點檔「貧窮悲情女主角」,對方一定要演「富二代負心男主角」,反之亦然,「為愛付出一切清純鮮肉男」搭配「冷艷無情滄桑女魔頭」,這樣劇本才寫得下去,才能賺人熱淚啊。
我們因為害怕關係破裂,自己內在的不全感已經滿溢到太平洋,所以拼命地討好對方,委屈自己才會如此。 不安全感是來自內心,只有自己給自己安全感,才能讓對方留在舒服的關係中。 有心給你安全感的一方也必定會希望你在關係中舒服自在。 不需要刻意討好、為對方做過多,超過自己所能負荷的付出,這樣兩邊才能平衡對待。 當你做過多或是刻意討好,只會讓對方覺得自己無能,因為他無力用同樣的方式回報,於是他會變相的唱反調或是粗暴對待這段關係。
有位好姊妹無論身材或是臉蛋稱得上是大美女,年過四十風韻猶存,工作能力也不錯,她明知道對方有長達十年的交往對象,為了這段關係她極度地討好對方,只因為男人曾說
「妳比她懂我,我深深被妳吸引」
男人說「我最近手頭緊」
「沒關係這次我們出去旅遊,錢我出」
男人說「我手機好爛一直想換但沒時間,我也沒時間照顧台北的爸媽」
「沒關係手機我送你,你爸媽我來照顧」
她的薪水才三四萬,花在男人身上當然超支,但凡那男人一通電話「我從馬祖要回來台灣」女人立刻請假三天工作,原本和姐妹們的約會或是客戶也得被延期。
「妳不准一直問,對,我就是有和她上床,我們就是睡在一張床上,她要和我做愛又怎樣?妳要是不舒服那是妳的問題。」
「對不起都是我的錯,我拜託你不要生氣好嗎?我改,我再也不問。」
男人接著說「我也實在沒辦法離開那個女人,我和她住在一起也是萬般不願意,她畢竟是我老闆給我薪水」
女人痛哭不語的繼續長達四年感情,直到男人離開正宮交往了小四,女人才恍然大悟,她的委曲求全並沒有抓住男人的心,而她同時也失去自己。
一個好哥們也是如此,男人在感情中也會「寥落去」。 男人在業界裡是數一數二有名的大哥級人物,每個人看到他都得稱上「哥」一聲,在舞台上的魅力是無人能及。 他將一個在部落裡長大的女孩帶來都市,兩人相差20歲,只要女孩開口他一定做到,接送、買名牌包、買衣服、照顧她家人、整理衣櫃和行李、洗她的內衣褲.... 女孩數次劈腿被發現,他忍下來原諒 ; 女孩要求他和所有異性朋友斷絕往來,他也做到了。
他太害怕女孩離開,投資五年的感情就像是入場投資股票,總覺得會漲 (對方會感激),不斷地加碼買進,但真實情況是,他的魅力早在女孩眼中蕩然無存。
分手後他語重心長地對我說「我在她眼裡是個屎吧!我把屎把尿、做牛做馬教會她所有事,她直白的和我說她不愛我了。 我花在她身上的錢就像是丟進大海裡面,我不甘心。」
「你也終於體驗到過去女孩們如此一般地討好你,為你付出的感受,不用不甘心,只是你暫時『失去自己』而已。」
『不討好』不等於『不對他好』
很多人可能會說「那就不要對他/她好」。 NO! NO! NO! 這也太絕對值了吧!不對另一半好,那要怎麼互動在一起,相愛在一起呢? 大家都諜對諜玩死彼此好了!累不累啊?
對你愛的人好,是人之常情。 妳希望他開心,希望兩個人在一起可以分享生活、包容彼此缺點、可以攜手偕老、可以同甘共苦。 我們可以對他好,在路上看到他喜歡吃的零食,主動買給他 ; 看到他喜歡的旅遊資訊會特別留意 ; 聽他抱怨工作時一起同仇敵愾 ; 聽他分享工作成就時一起大聲歡呼 ; 記得他喜歡的某種感受 ; 記得他的生日....
對他好,是要經過他同意 ; 對他好,是不會讓自己超過負荷的能力 ; 對他好,精神上的支持大過物質上的付出 ; 對他好,是心存著感恩他的存在 ; 對他好,是學會尊重自己。
在關係中對對方好的同時,請不要忘了「保有自己」包括自尊、喜好、空間和時間。
否則就變成了「討好」,因為你「失去自己」。
我們都希望在關係中被重視被看見,也別忘了關係中需要「尊重」。
尊重自己,也要尊重對方,如此我們才能「美麗+魅力」擁有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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